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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广东自考-2021下半年自考本科毕业论文​注意事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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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一、成绩评定

    1、毕业论文成绩采用五级记分制:优秀、良好、中等、及格、不及格。

    2、毕业论文成绩为中等及以上才能申请学士学位。

    二、注意事项

    1、未观看完视频课程的考生此次不安排,顺延至下一批次才能报名。

    2、指导教师必须重视对考生独立工作能力、分析解决问题能力、创新能力的培养;对考生基本研究方法、规范写作格式的指导。实事求是地对考生的工作态度、知识运用能力、研究成果与水平进行综合评价。指导形式包括面授、电话、电子邮件、书信等,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生毕业论文(设计)的指导和资料缴交工作。

    3、考生应及时、主动地与指导教师联系,按照指导教师的要求撰写毕业论文;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工作进度、工作设想,虚心接受教师的意见和指导。考生必须按时、独立完成毕业论文,不弄虚作假,不伪造数据,不抄袭和剽窃别人的成果。初稿和终稿都直接交至指导教师。

    4、考生论文报名并安排指导老师后,因个人原因放弃论文写作或论文写作不合格者,当批次论文结束后,不予继续指导,应按我院发布的论文报名通知流程重新报名缴费。

    5、考生通过指定论文查重系统进行查重检测,要求重复率不得超过25%。查重报告和定稿论文一起交至指导教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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